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瓊瑤劇小生馮光榮等上千名房仲員,為取得「不動產經紀營業員」資格,與台北不動產研究發展協會總幹事高展程等人合作,偽造訓練證明書等文件。涉案房仲僅須繳受訓費用,不用受訓就能取得證書。台北地檢署昨依偽造文書罪將高展程判刑6月、緩刑2年,房仲各繳2萬5000元緩起訴處分金。
內政部地政司99年時發現,該協會自98年9月至99年4月期間,僅開課3期,卻發出1335張訓練證明書,且大部分學員的上課時數不足,有的是完全沒出席過的「幽靈學生」,將1378人函送。
檢方調查發現,台北不動產研究發展協會總幹事高展程、謝麗香等人利用協會名義,以「不必受訓30小時就可以取得資格」的方式招攬課程學員,替他們製作假訓練證書,從中各收取2000元費用。
北檢追查涉案1378名房仲,到案的1343人到案中,有1101人獲緩起訴處分,另234人獲不起訴,7人移轉他署管轄偵辦,剩1人尚未偵結。製作假證照的高展程遭判刑6月、緩刑2年確定,謝麗香則獲緩起訴處分,須向國庫繳交60萬元,國庫可望將有2752萬5000元入帳。
▼想成為一名房仲,須先接受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訓練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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