綠委:汪用和搞不清楚NCC業務,盼行政院懸崖勒馬

記者王文萱/台北報導

立法院14日行使NCC委員、公平會委員人事同意權投票,而上週交通委員會將汪用和案退回暫不審查,下會期再擇期處理汪用和人事案。不過民進黨立委管碧玲、葉宜津上午召開記者會指出,汪用和仍具爭議,希望行政院不要再執迷不悟,執意重新提名汪,應懸崖勒馬。

汪用和針對上週交通委員會審查所發出的新聞稿指出,她父親為新中國際公司董事長,但僅「會議及展覽服務」項目,與NCC監督業務毫無關聯,何來利益衝突之嫌;而汪超涌也與她無血緣關係,僅稱其為「叔公」,何來瓜田李下之嫌。

▲民進黨立委葉宜津(左)、管碧玲(右)指出,汪用和仍具爭議,希望行政院不要執意重新提名汪。(圖/記者王文萱攝)

不過管碧玲痛批,汪用和聲明稿「其實是說謊」。「新中國際」的中國主投資者「信中利」,主投資方向就是電信增值服務、信息技術開發、新媒體等,都是NCC委員的職權,汪竟還批她「惡質抹紅」。

葉宜津說:「汪用和根本連NCC業務都搞不清楚,甚至搞錯!」她指出,汪超涌的創投公司其中一項為電信產業,但是汪用和卻說該公司在中國的電信投資僅為ISP,即網際網路服務業,如百度、搜狐網等,亦非NCC所屬業務範圍。

然而,葉宜津表示,汪用和「真的搞不清楚狀況」,因為ISP即為NCC掌管的業務範圍;百度、搜狐網等也並非ISP,「它是ICP,就是網際網路的內容」,且ICP也有部分業務所屬NCC掌管範圍,但汪卻搞不清楚NCC在做什麼。

葉宜津痛斥,汪用和不適任,如果ISP與ICP串連都屬NCC業務範圍,汪都搞不清楚,甚至明顯會有利益衝突問題,「那她怎麼當NCC委員?」

管碧玲說,汪用和是一位優秀人才,但也要「適才適所」,尤其當她有這麼重大的不適任理由時,行政院更應該謹慎處理。行政院對於NCC人士如何提名,「應該要有責任感」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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