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最高法院16日針對發生在民國99年的陳昱安殺父案,召開是否判死刑的言詞辯論庭。檢察官陳文禮轉述陳姓嫌犯媽媽的意見,希望能夠「為民除害」,指出若不對兒子處以極刑,恐怕出獄後會造成雲林老家「血流成河」。全案今辯論終結,並定於30日宣判。
家住新北市新莊的陳昱安,因認為父親偏心弟弟,多次斥責要他外出工作,於是在民國99年9月13日晚上,趁著值夜班的爸爸出門上班時,預藏生魚片刀、菜刀狂砍百餘刀致死。法院一、二審都依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,判處陳死刑。
此案件上訴到三審,最高法院今天舉行「生死辯」。陳文禮指出,被告的母親曾經寫了一封信,擔憂若沒給兒子判處死刑的話,出獄後第一件事,一定會回雲林老家「大開殺戒」,恐怕會「血流成河」,因此寧願「大義滅親」。
不過,被告律師律師王寶蒞主張,陳昱安精神狀況不是很正常,且當一個小孩如此傷害父親,難道背後無深層的原因?希望法院能從輕量刑。對此,陳文禮反駁,兇嫌並非一時受到刺激,而是預謀犯案,甚至事先寫下計畫,且刀刀對準要害,殺意堅定,犯後並曾表示,「後悔不存在我心中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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