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陳菊臉書支持反蒐證,網友按讚。(圖/網路翻拍)
地方中心/高雄報導
警方辦案時,有民眾會針對警方蒐證的過程「反蒐證」,確保自己的權益,至於是否違法引發很大的爭議。高雄市長陳菊在臉書上表示,「當事人在不妨害公務下反蒐證是司法的權益,警察應該要尊重」,不少網友紛紛按讚表示認同。
一名醉漢在街頭胡鬧,警方前往處理時遭到其同行友人強力反抗,還對員警反蒐證;違規的大貨車駕駛不服警方攔撿,不但拒下車受檢,還掏出手機嗆聲,揚言錄下警方辦案不公的證據;上述情況都是民眾反蒐證的實例。
因為DV、行車記錄器和智慧手機的盛行,原本屬於警方才有的蒐證動作,一般民眾也有樣學樣,錄下警方的一舉一動、保障自身權益。不過,高雄警方面對反蒐證時,有員警拿出法務部的函件,指反蒐證需要在場人同意,對方不聽,結果遭妨害公務究辦。
這樣的做法,法界人士認為有爭議。律師連立堅舉例,房子遭強制拆除,屋主不服強力抗爭、持DV反蒐證時,還大罵現場執勤的檢察官,這種情況才能依妨害公務辦理;如果沒有干擾警方辦案,民眾反蒐證不能算違法。(新聞來源:東森新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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