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治中心/綜合報導
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涉貪案28日上午開庭,基於人道考量,台北地院當庭裁准林益世將限制住居地點改為高雄鳳山區,讓他可以回老家和家人團聚過農曆新年。
去年6月,媒體爆料林益世在立委、祕書長任內向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收賄新台幣6300萬元、索賄8300萬元未遂,後特偵組介入調查,依違背職務收賄等4罪起訴林益世。
偵辦期間,林益世堅不認罪,去年10月特偵組聲請延長羈押至當月月底遭法院駁回,裁定林益世以5千萬元具保停押,並限制出境、住所,每天晚上需至台北市中崙派出所報到。
家家戶戶團圓相聚的農曆春節將至,林益世向法院聲請,希望能在過年期間將限制住所改為高雄鳳山區老家。法院當庭裁准,林益世得在2月9日至2月14日這6天內更改限制住居地點,但每天晚間7時至9時仍應向高雄市鳳岡派出所報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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