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昱安被判死 律師:社會累積問題 要年輕人擔後果

2013年01月30日 20:24

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
新北市男子陳昱安(如下圖)以生魚片刀及菜刀砍殺父親110多刀致死,最高法院1月召開言詞辯論庭後,30日駁回上訴,維持死刑判決,全案定讞。陳的律師王寶蒞形容,社會將問題累積至爆發後,要年輕人承擔後果,其他人卻彷彿不關己事,好像未親手槍斃人就沒關係。


陳昱安被控於99年9月間,揣測父親對他偏心,且不滿多次被要求外出工作,預先準備生魚片刀及菜刀,砍殺父親110多刀致死;歷審法官均依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,判處他死刑。

王寶蒞聆判後說,將儘快律見陳昱安,在精神上給予鼓勵,對於非常上訴和再審的可能性,也會再研究。他還提到,陳昱安曾說上帝在等自己,會令其下輩子有錢而且過得很好,也曾表示希望法官可以判輕點,他認為陳的精神狀況不穩。

另外,最高法院召開「生死辯」時,陳母未出庭,但在給最高檢察署檢察官陳文禮的信中指出,「以我對兒子20多年的了解,他如果回家,一定會對家人大開殺戒,造成家族血流成河,因此,我想大義滅親,懇請法官判兒子死刑。」王寶蒞認為許多人對此擔憂,但其實能夠用無期徒刑或是類似的替代性方案,為什麼要對20多歲的孩子下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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