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節期間到期紅單 可順延至18日繳款

生活中心/綜合報導

春節假期從9日除夕放到17日初八,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表示,凡是由該所列管的交通違規案件,紅單應到案日期如果在春節期間,可順延至18日初九恢復上班日繳納;至於停車繳費通知單,停車管理工程處表示,已配合春節將繳費通知單上的截止日期順延,民眾照著單子上的日期繳納即可。

裁決所表示,民眾可利用郵局、四大超商、台北富邦銀行、裁決所、台北市區監理所、士林監理站、語音、網路或ATM轉帳繳納罰鍰,但持有三段式條碼紅單或裁決書至超商櫃檯繳款者,還是要依規定的期限繳納。

為避免春節期間,民眾無法領回吊扣屆滿的駕照或牌照,裁決所表示,民眾可先向所方登記,在期滿後的隔天到所旁的思源街派出所領取;如果有代保管物件、須審驗駕照或吊扣(銷)駕(牌)照等其他處分者,還是要直接到所內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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