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朋友妻不可戲!一名黃姓運涉嫌多次性侵趙姓好友的未婚妻,甚至打傷好友,在好友面前「硬上」她。黃男被起訴後,逃了19年,只差10個月就過追訴期,去年因闖紅燈遭在警方手上。法院依強姦罪判處他11年徒刑。
▲黃男逃了19年,卻因闖紅燈栽了。(圖/資料照片,與本案無關)
據了解,黃男(58歲)和趙男是從小一起長大的好友,1993年,兩人在新北市蘆洲區分租同一層公寓,趙男和論及婚嫁的女友同睡一間房。1月某日凌晨,黃男趁趙男不在家,把他的未婚妻載到五股山區,以美工刀要脅性侵得逞。
同年2月,黃男要搬出公寓,想要強行帶走趙男的未婚妻,把趙男痛打一頓,趁他倒地不起,在他面前性侵未婚妻,還恐嚇兩人不能報警,隨後逃逸無蹤。
據悉,黃男這一逃就是19年,去年8月中,他在蘆洲區騎機車闖紅燈被員警攔下,他擔心身分曝光,拿別人的駕照仍被識破,遭逮捕歸案。雖然他否認性侵,但法官認為證據確鑿,判他11年徒刑。全案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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