性侵日籍女學生判8年半 運將堅稱「兩情相悅」

社會中心/台北報導

新北市謝姓計程車運將被控性侵日籍女學生案,台灣高等法院7日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刑8年6個月,全案可上訴。謝男還押時仍強調他是被誣賴的,稱與女學生是「兩情相悅」。

謝男被控於100年7月11日晚間9時許,在捷運站搭訕迷路的日籍女大生,謊稱帶她去找男友,卻載往新北市土城山區性侵,檢方對他具體求刑10年11個月。謝男一審時否認犯行,法官依女方的驗傷診斷書、傷勢照片及警方現場勘查報告等事證,認定謝男涉案,判處他8年6個月徒刑,高院今天維持原判決。

由於謝的羈押期限至2月18日屆滿,高院合議庭宣判後開延押庭。謝男辯護律師表示,謝的祖母、父親近期相繼過世,需要他回家探視,請求法院讓謝男交保,或以其他保全措施停止羈押。不過,合議庭當庭評議後仍決定延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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