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潛逃出境的英商林克穎連日來不斷放話,要逃到較中立的第三國瑞士,法務部7日晚間證實消息屬實,林克穎人已經在瑞士了;相關單位已提出請求,盼緝捕林克穎,交給台灣歸案。
▼林克穎落跑近6月,法務部證實他人在瑞士。
英商恩禧(NCL Media)台灣分公司執行長林克穎(Zain Dean)3年前酒駕撞死送報生黃俊德,去年7月遭判刑4年有期徒刑定讞,29日傳出在去年8月14日持英國籍白人護照從桃園機場搭機前往泰國曼谷,檢方隨即發佈通緝,時效至120年9月20日。
潛逃出境後,林克穎本月1日跨海傳真發表3點聲明,表示司法單位做到這3點,他才願意回到台灣。首先,他要國際人權組織擔任審判觀察員;其次為審理期間,除了人權組織外,還要由台灣合法人權單位一同蒞庭;最後一點,事發時的關鍵影帶必須成為法庭證物,因為影帶內容可以證明他是「無辜」的。
不過對於林克穎開出的條件,台北地檢署拒絕接受,表示林克穎若不服判決,應循非常上訴或再審途徑救濟,而非逃跑。駐英代表處也嚴拒,並敦促林克穎儘速回台歸案。
根據外交部最新消息,林克穎目前人在瑞士,法務部已向瑞士司法單位提出請求,盼緝捕林克穎送交台灣歸案。台灣與瑞士雖然沒有簽署司法互助協定,但過去有多次司法合作的具體實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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