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治中心/綜合報導
核四續建與否,行政院長江宜樺決定用全國性公投檢驗,但核災緊急疏散圈50公里內的北北基宜卻傳出了反對全國公投的聲音;宜蘭縣長林聰賢26日說,核四問題應讓北北基宜舉辦區域性公投,目前沒有區域性公投的法令,希望中央先修法;宜蘭縣也將在北台灣8個縣市會議中提案,尋求各縣市首長的支持。
江宜樺25日說,政府願意正面接受核能四廠停建公投檢驗。中央選舉委員會秘書長鄧天祐則表示,核四公投如果由立法院提案,經立法院院會通過後送中選會,等於直接成案;依規定,會在公投案公告成立後1個月起到6個月內舉行公投,並舉辦至少5場辯論會。
鄧天祐指出,核四公投屬公共設施的公投案,根據公投法,有關公共設施的重大政策若通過,自投票結果公告日起,到設施完工、啟用後8年內,都不得重行提出公投。
然而根據中選會資料,2004年以來,已有6個全國性公投案成案投票,但投票率都未達50%門檻,而遭到否決。這次核四公投案如果順利成案,將是總統馬英九政府任內的首次全國性公投案。
「政府應該更重視,核災緊急疏散圈50公里範圍內民眾的聲音。」林聰賢(右圖/東森新聞資料畫面)下午說,民眾安全是政府重要的考量,但核能現今不能保證百分之百安全,加上目前也有「若不發展核能發電,電價就會上漲」等不對稱資訊,政府若要舉行核四公投,應舉辦北北基宜區域性公投,讓北北基宜區民眾共同思考「核四到底安不安全?」、「台灣真的需要這種能源嗎?」。
公投法規定,立法院對重大政策的創制或複決,認有公投必要者,得附具主文、理由書,經立法院院會通過後,交由中選會辦理公投;全國性公投投票人數須達全國投票權人總數1/2以上,且有效投票數超過1/2同意者,即為通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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