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證照有保祐 今年11月可考第2次高普考

2013年03月1日 06:06

▲今年可能會有兩次高普考的機會,有證照者可別錯過。(圖/示意照/取自網路)

生活中心/綜合報導

為落實今年一月公布實施的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9條修正案,考選部決定在11月再加辦一次高普考,招收具有專門職業證書或工作經驗的人,今年可能會有兩次高普考。

照公務人員考試法原本規定,只有建築師、獸醫師、法醫師、社工師等4種專技證照,才能當成公職考試的應考資格,修正後未來只要公務機關有需求、經考選部審核即可把「具有與類科相關之工作經驗或訓練並有證明文件」列入應考資格。

考選部官員指出,某些公務機關對特定專業人才需求高,如各地衛生局、所,未來可挪出缺額,招考具藥師、醫檢師、護理師等專業證照的人,「不少機關都希望有證照的人能馬上進來。」

由於今年高普考3月就報名,考選部規畫在7月的高普考之外,再針對有專門證照的考生加開一次高普考。預計第2次高普考將在9月開始報名,11月考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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