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方中心/高雄報導
和妻子分居中的許姓男子,被太太發現他與林姓女子的MSN對話紀錄有「和妳做愛好舒服喔」、「我也好喜歡和你愛愛」、「那天有點緊張,希望妳有舒服」等內容,遭提告涉嫌通姦罪,但高雄地檢署認為不能只因對話內容鹹濕就認定許、林通姦,因此以不起訴處分。
▼許男和疑似外遇對象MSN的對話鹹濕;下為示意圖。
婚後一年多就分居的許姓夫婦,妻子早在分居前就知道老公和林女關係非比尋常,林曾解釋,與許男純粹是朋友,兩人最多只有牽手及擁抱;但許太太2012年7月發現先生跟林女的MSN對話紀錄,認定他們有性關係,憤而提告。
許男與林女應訊時承認彼此有鹹濕對話,但表示只是開玩笑,兩人並未通姦;承辦檢察官也認為許、林的對話雖露骨,但完全沒提到通姦的細節,且查不到其餘證據,所以認定無足夠罪證,但要是許太太對判決不服,還是能夠聲請再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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