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引美議員收賄遭判13年!林益世泣:若再一次不會收錢

我們想讓你知道…哪有這麼好康,可以讓你「再一次」。

社會中心/台北報導

台北地院6日審理行政院前祕書長林益世(下圖/資料畫面)涉貪案,檢方引用美國眾議員收賄遭判13年的案例,痛批林不能拿「選民服務」當作貪污藉口。林則數度落淚說,「如果再重來一次,我絕對不會收錢!」

檢方表示,美國眾議員威廉(Willam Jefferson)收賄為特定廠商推動西菲電信計畫,去年底已被美最高法院判刑13年定讞,入獄服刑。檢方說,該案和林益世案的案發時間、內容都很像,威廉也如同林益世將收賄解釋為「選民服務」。

主任檢察官鄭堤升引用《莊子》名句,「竊鉤者誅,竊國者侯」痛批林益世,強調《聯合國反腐敗公約》已是普世價值,要求重判林,不讓台灣成為民代藉「選民服務」圖謀私利的天堂。檢方更舉美日案例,都證明「選民服務」屬於立委職務,「拿錢辦事已觸法」。

對此,林益世聽了臉色鐵青,頻頻哽咽、啜泣,直呼不應該做錯事,「若再有一次,我不會收錢」,但強調選民服務和立委職權無關,就不算貪污,堅不認罪。林的律師團則認為,檢方將「選民服務」擴張解釋得太離譜,如果部長請立委吃飯喬法案、民眾委託抓貓,那算收賄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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