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王昊生前的可愛模樣。(圖/取自YouTube)
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2歲男童王昊遭母親同居人劉金龍以鐵鎚打、熱鐵釘燙、拔指甲等方式凌虐,還強灌安非他命等毒品,致昏迷後死亡,他的生父王昌國因販毒坐牢,傳日前以「喪子之痛」,向台北地檢署申請被害人補償金140萬元遭駁回;檢察官痛批,王曾阻止母親報案,還想申請補償金,沒有給予的理由。
王昌國因販毒被判刑16年,2010年3月入獄前,曾告訴妻子潘美芳如有困難可找王母協助,潘一度定期帶王昊和奶奶見面,但虐童案發前,王母曾多是向王昌國表示已半年沒見到孫子,但王阻止母親報案,錯失尋人先機,如果及時報警處理,也許可避免悲劇發生。
根據《中國時報》報導,王昌國日前指王昊來不及長大,自己深受「喪子之痛」,向北檢申請法定扶養費100萬元,精神慰撫金40萬元,共140萬元補償金。
檢方認為,王昌國不積極尋子,未盡到父親責任,且因販毒入獄,沒理由給補償金,若核准,恐引起社會大眾觀感不佳,因此駁回他的申請。
王昊慘遭灌毒虐死案,主嫌劉金龍一審判死刑、二審改判30年徒刑;高檢署上訴最高法院,對法官逕自認定劉等4嫌沒有殺人犯意,「有適用法則不當之虞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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