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若非弔唁,寄白包給人觸犯恐嚇罪。(示意圖,非本案照片)
社會中心/高雄報導
亂寄東西可要當心了!雲林35歲男子蘇士翔,去年到高雄「愛上光電」公司買LED跑馬燈,因維修方式和收費喬不攏,他竟寄寫有「操X死」的白包、沾有大便的衛生紙等物品給老闆林奇逸,最後被告遭起訴。高雄地檢署認為,寄白包屬於恐嚇罪,但其他物品僅噁心,不算犯罪。
檢方調查,蘇男去年3月在愛上光電,花了1萬8600元買LED跑馬燈,回家後發現螢幕閃爍,寄回電路板送修,雙方因維修費談不攏,他決定不修,但必須付檢測費,蘇男氣不過,去年12月寄匿名包裹給林男,裡面有寫著「林府淦經理奠」的白包、「操幹死」冥紙、沾有大便的衛生紙、死蟑螂和用過的保險套。
林男一狀告上法院,檢方認為,寄白包屬於恐嚇罪,其他物品雖然造成他人感到噁心,但對生命無害,不予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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