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台北報導
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載酒醉的何姓女同事回家,未戴保險套性侵得逞,完事後先餵她吃一顆避孕藥(下圖/取自網路),之後又傳簡訊說,「記得吃第二顆避孕藥,這樣才不會懷孕」,何女清醒後驚覺遭性侵提告。法院19日判李男1年10月徒刑。
據了解,李男和何女是同一間餐廳的服務生,平時有說有笑。2011年8月,公司同事相約到KTV歡唱,何女過程中喝醉了,打電話叫男友來載她,卻被李男有機可趁,將意識不清的她載回女方住處性侵得逞。她清醒時看到簡訊,氣得報警處理。
李男一開始辯稱,雙方是你情我願發生性關係;但法官查出,他曾寫悔過書給她說,「很抱歉對妳造成傷害」,他才坦承犯行。士林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判他1年10月徒刑,但因雙方和解,因此緩刑3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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