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治中心/台北報導
行政院預定在102年底舉辦核四停建公投,外界核四安全及核廢料存放仍有諸多疑慮。監察院20日表示,歷屆監委針對核四與核廢料缺失,至今共提出26項調查報告,要求行政院監督經濟部、原能會、台電公司檢討改善,在核四追弊上,善盡為民安全把關職責。
▼日前陶晶瑩出席反核活動,堅持反對核四繼續興建。(圖為資料畫面/東森新聞提供)
監察院20日舉行監察委員與媒體茶敘,會中並主動提供資料指出,針對核四安全議題已提出17項調查報告;核廢料處理則提出11項調查報告,都已要求相關主管單位檢討改善。
在監察院的相關調查中也確實發現不少缺失,例如自民國96年至99年,台電逕自違規核准變更設計1500多件;辦理1號機電纜線敷設作業,未依設計圖說或相關規範確實監督承包商,造成儀控信號易遭干擾,除影響測試運轉後續期程,也增加營運成本。
此外,核四廠興建期間,採購的可撓性金屬導線管並不符採購規範,台電竟驗收付款;以及台電員工涉嫌利用混凝土製造供應採購案,收取廠商賄賂及不正當利益等違法情事。
而核四興建未能採統包模式,也未能慎選律師、保全證據下,以致執行效能不彰,一再延宕工期,大幅增加興建成本等,監察院都已依法分別提出糾正或函送檢調機關追究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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