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新北市一名年逾半百男子,去年底和在社區大學認識的58歲李姓婦人出遊,未料酒後李婦竟強脫他的衣褲,蠻橫地用嘴巴和下體摩擦他的生殖器,性侵得逞。「我有五十肩,手很痛無法反抗。」男子稱事後他的生殖器與肛門疼痛不已,李婦雖承諾會「負責到底」,但從此音訊全無,讓自己有被玩弄之感,憤而提告。
檢方接到這件「中年男子一夜情被性侵」的案子,起初覺得不可思議,李婦到庭後坦承確有此事,但強調兩人是兩情相悅,她用嘴巴和下體摩擦男子生殖器前有徵得對方同意。
檢方也發現,事發當天稍晚,男子不但沒逃跑,還和李婦一起外出吃消夜,並在李婦家睡覺。「我有問她是對我有意思還是玩一玩……。」男子解釋,他被性侵後雖感到腦筋一片空白、惶恐,但聽到李婦說喜歡自己,遂決定原諒她,未料李婦事後竟避不見面,吃乾抹淨拍拍屁股就想走人,才後悔提告。
檢方聽完兩造說法,認為男子雖有五十肩,但應不至於無法抵抗,加上男子事後所為悖於常理,調查後以罪證不足將李婦不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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