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羅淑蕾爆料,原來當初賴素如(右)宣稱幫林益世(左)義務辯護,其實收了高額的律師費。
記者陳佳雯/台北報導
針對前馬辦主任賴素如涉貪事件,國民黨立委羅淑蕾29日更批評,當初賴素如擔任林益世貪汙案的辯護律師時,並非對外宣稱的「義務」,而是向林妻彭愛佳收了「兩天65萬的律師費」,她不僅沒這個行情,更是落井下石,趁火打劫,太離譜了。
馬英九親信賴素如涉貪被起訴,成為繼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、南投縣長李朝卿之後的第三名國民黨政治人物,讓馬英九宣稱的「清廉招牌」,引發外界強烈質疑,也可能讓馬英九的黨主席連任之路產生阻礙。
羅淑蕾更說,就她瞭解,當初林益世收賄案爆發後,賴素如對外宣稱「義務」擔任林益世貪汙案的辯護律師時,其實並非分毫未取,而是向林妻彭愛佳收了「兩天65萬的律師費」。
羅淑蕾說,所以賴素如會索賄,她也不意外,更何況當初收的「兩天65萬的律師費」,她也沒這個行情,再大牌的律師也沒收這麼多,只能說是太離譜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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