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朝卿若復職 可討回停發薪水、年終

我們想讓你知道…福利制度還真是完善…

東森新聞記者林彥佑、陳志文/台北報導

停職中的南投縣長李朝卿,因申請復職引發議論,甚至有人揚言要去包圍縣府,重起反貪運動,不過,內政部態度明確,強調依一切法行事,且李很快就會復職。而根據法令,他還能領回之前停發的薪水,還有年終獎金。

涉貪被羈押成功交保後的李朝卿申請復職,儘管不滿聲浪揚言反貪運動恐怕因此再起,內政部立場明確依法行事。內政部次長蕭家淇指出,從地制法實施後,有4個例子都是准予復職,所以目前只能按照法令的意旨和規定來做處理。

拿出過去案例,內政部表示依法有據,李朝卿復職在即,如果成功回任,還能申請回在羈押期間,所停付的薪水和年終獎金。其實根據法令,政務官涉貪停職期間,暫時無法領薪水,得等復職才能追討。

但事務官也就是一般公務員,如果遇到同樣情形,停職卻還能邊領半薪,一旦確定無罪,能再領回剩餘半薪,但如果涉貪定讞,卻不用追討之前領薪,離譜的是,官司打越久竟然領越多。

民進黨立委陳亭妃痛批,只要是判刑確定,一定要把退休俸或半薪都要歸還,這樣才公平,否則對方已被判刑,當時都貪很多了,竟可以領退休俸或半薪,這樣不是很尷尬嗎?

官員涉貪接連爆,領薪不合理的制度現在也被曝光,就看相關單位能不能一併檢討,否則對社會觀感恐怕真的有不小影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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