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許榮洲涉殺女童案,一審宣判18年。
社會中心/台北報導
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命案,軍法審判錯殺士兵江國慶,全案重啟調查,前士兵許榮洲2012年5月被台北地檢署依殺人等罪起訴求刑20年,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許榮洲18年徒刑,高等法院二審大逆轉,2日宣判無罪責付律師,原本被羈押的許榮洲可以立即步出法院。
發生在民國85年的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命案,原被指控犯案的江國慶遭判死刑,監察院在民國99年間糾正,法務部指示檢方重啟調查,轉而起訴許榮洲。
起訴書指出,民國85年9月12日中午,當時在空軍作戰司令部服役的許榮洲,看到5歲謝姓女童一個人坐在椅子上看電視,便將女童抱進廁所,以手指多次插入私處猥褻,造成女童血液噴灑到便盆。
女童因疼痛喊叫,許榮洲摀住口鼻造成窒息死亡,再以不詳鈍物插入陰部,造成腸子外露,之後將屍體從廁所窗外丟出,右手掌紋留在窗戶下方木條,再拿女童衣物擦地板血跡後,將衣物藏在垃圾桶底部,接著洗淨雙手,拿水桶提水清洗地板和牆面,並以木板和樹葉蓋住女童屍體。
檢方認定,許榮洲在案發後三度自白,對於謝姓女童衣服顏色款式、血液噴濺高度、死狀描述都吻合,2011年重新鑑定在廁所採集的木條掌紋,確認與許榮洲吻合。另外,許榮洲以不明鈍物強制猥褻女童的部分適用舊刑法,逾告訴期不起訴,僅依殺人罪起訴。北院判決18年徒刑,家屬不服提出上訴。
2日上午二審,高等法院作出最新裁定,許榮洲無罪責付律師,檢方仍可上訴。這個結果可以說是大逆轉,原本被羈押的許榮洲可以立即步出法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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