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新北報導
朱姓男子多次出軌,楊姓妻子為挽回丈夫的心,請法師把丈夫的生辰八字寫在符上「斬桃花」。朱男得知後,認為妻子作法要害他,向法院訴請離婚。法官認為,楊妻只是為了復合,沒有加害丈夫的意思,判決不准離婚。
據了解,50多歲的朱男向法官供稱,妻子透過兒子電腦和台中一名法師聯絡,有次電腦壞了拿去維修,他才赫然發現電子郵件內容;隨後他在床頭櫃(上圖/資料畫面)找到一名寫有他姓名的符咒。他說,妻子對母親不敬、不做家事,因此訴離。
楊女坦承私下請法師作法,但只是要斬斷丈夫在外面的桃花;她反控丈夫外遇,指稱他帶小三到南部玩、出國旅遊,還上網買內衣送給小三。她拿出丈夫寫給她的電子郵件內容,「我背叛不可原諒」、「我已傷害這個婚姻」,證明他偷吃。
法官認定,朱男確實有外遇,楊女請法師只是要補救夫妻之間的感情,挽回婚姻;且他有小三才是夫妻感情生變的主因,判決不准離婚。對此,朱男則表示會「上訴到底」。
我們想讓你知道…惡人先告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