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台北報導
陳姓工廠警衛趁過年期間廠區沒人,強拉弱智女工進廁所性侵得逞,甚至恐嚇說,「如果這件事被別人知道,妳會被父親打死!」被害人害怕隱忍,直到懷孕嘔吐,家人才發現氣得報警。法官近日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他4年徒刑。
判決指出,2010年春節連假,陳男(52歲)假借要介紹男友給被害人,在和她聊天過程強拉到廁所,他直接脫褲坐在馬桶(上圖/取自Gizmodo)上,從後熊抱性侵。被害人2個月後發現懷孕,墮胎拿掉小孩,但已找不到遭性侵跡證,只能根據DNA確定是陳男骨肉。
檢方以沒有明確事證,對陳男做出不起訴處分。但被害人向法院交付審判獲准,全案等同起訴。她氣憤地說,自己根本不喜歡他,他性侵她後還恐嚇不准告訴別人。陳男則供稱,雙方是你情我願,還說之前就曾和她開過房間。
法官調查,陳男接受警方訊問時曾說,「保證以後不會再對她不禮貌」,推翻他謊言;並認為,即使被害人過去曾和陳男上過賓館,不代表現在也同意性交,甚至可能都是利用被害人的弱點洩慾,因此判刑。全案可上訴。
我們想讓你知道…太可惡了,這樣欺負人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