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台大醫院北護分院(下圖/取自Google Map)郭姓醫師被女泰勞指控,對她比出「手指插進圈圈」的手勢,還伸鹹豬手襲胸。北市府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判定郭性騷擾成立,裁罰2萬元;郭提訴願被駁,又提行政訴訟。台北地院行政法庭15日仍判他敗訴。
判決指出,2010年10月,女泰勞因下體大量出血,由仲介人員陪同就醫。她指控,當時郭姓醫師先以左手拇、食指比成圓圈,再以右手食指放入圈內來回抽動,一直問她「有沒有」,隨後用手摸她右胸,她覺得受辱當場哭了。
事發後,女泰勞透過仲介打電話給113婦幼保護專線申訴遭性騷擾,但醫院認定性騷擾不成立;她不服,向北市性騷擾防治委會申訴,市府經調查,改判定郭男有摸胸,性騷擾成立做出裁罰。
郭男供稱,他認為女泰勞陰道出血,應是外力侵入,她卻說是自己手指摳傷,基於醫師職責必須問清楚;他當時手上拿手術器具,無法做出她所指手勢,也無摸胸行為。北院行政法庭依陪同就醫的仲介、護士和女病患的證詞,認定性騷擾事證明確,且女外勞無誣告動機,判他敗訴。全案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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