炸彈客身分曝光 胡姓男子曾任律師疑為主謀

▲高鐵爆裂物兩名炸彈客16日自大陸押解返台。

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
高鐵爆裂物案16日宣布偵破,警方在12日傍晚確認兩嫌身分,通報對岸公安後,14日凌晨獲陸方通報兩嫌落網。2名炸彈客身分除46歲的朱姓嫌犯外,據悉胡姓嫌犯過去曾擔任律師。

刑事局偵7隊13日晚間6時許,在桃園機場附近停車場尋獲作案用自小客貨車,查出涉案胡姓與朱姓男子兩人身分,證實2人在12日下午從桃園機場搭同一班機到澳門,再轉赴廣東珠海地區。

刑事局隨即啟動兩岸合作共同打擊犯罪機制,緊急聯繫請大陸公安協助緝捕,大陸公安部、廣東省公安廳及珠海市公安局連夜動員,進行跟監查緝;14日凌晨1時30分接獲陸方通報,胡、朱兩嫌已在廣東中山地區緝獲。

據調查,朱男是計程車運將,2011年曾因為當過馬伕,被依妨害風化罪判刑2個月。他上個月到澳門8天,警方懷疑他是要為逃亡做準備。

另據電子媒體報導,胡男過去他曾經擔任律師,在台中開事務所,上週離職到南部,行蹤和炸彈犯犯案路線似乎吻合。檢警研判,胡男可能是炸彈案主嫌,前往其住家搜索時也發現相關的炸彈裝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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