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結婚多年的黎姓男子和太太感情不好,常因為錢而吵架導致分居;2012年7月,黎男喝酒後為了挽救兩人感情前往妻子租屋處跟她「恩愛」,不料發現女方的胸部有吻痕,憤而以枕頭將其悶死。二審依殺人罪判處黎男12年徒刑。
▼以枕頭悶死人示意圖。(圖/翻攝自《古惑仔3隻手遮天》)
台灣高等法院的判決書指出,事發當天,黎男特別帶著太太喜歡吃的芒果,前往她在楊梅市的租屋處求和,女方覺得很感動,兩人因而上床親熱;完事後,黎男發現老婆左胸有吻痕,生氣地問她是否變心,她順勢表示想離婚,生氣的黎就拿起枕頭悶死妻子,還掐她脖子;鑄下大錯後,黎在朋友的勸說下去自首。
黎男在一審時承認犯行,法官雖斥責他手段兇殘,但審酌他在犯後有很深的悔意,加上黎也因為自己的行為受到家庭破碎的痛苦,所以依殺人罪判他12年;台灣高等法院18日將上訴駁回,維持原本審判的刑度,但全案還是可以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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