影劇中心/綜合報導
12日晚間東森新聞台的《我是歌手》總決賽報導,引發各方討論,東森新聞發聲明表示,當晚基於關注「台灣音樂產業競爭力」,而製播「我是歌手」總決賽特別報導,這件事已經在16日向主管機關說明,並且針對外界的疑義與爭議,在17日下午召開新聞自律委員會。
東森新聞同時也發表以下三點聲明全文如下:
一、東森新聞我是歌手總決賽特別報導,係針對具新聞意義之特定新聞事件,製播特別報導,絕非外界以訛傳訛的全程轉播節目。
我是歌手節目兩岸競技,深受台灣觀眾關心,媒體高度矚目. 總決賽有四位台灣歌手, 與一位台灣媳婦進入最後排名,台灣媒體和觀眾均屏息以待,期望台灣漸行沉息的流行音樂產業,能藉此再於海外發光發熱。
東森新聞從當天晚間八點起,製播「我是歌手總決賽」 特別報導, 報導中穿插東森新聞自行預先採訪製作的歌手訪問與節目介紹,兩岸電視產業觀察,及各界評論等新聞報導, 比賽表演和公佈名次等部份採連線直播。
自晚間8點至12點之特別報導當中總計製播新聞62則,其中18則為賽事直播畫面,25則為東森新聞自製新聞,19則為回顧比賽過程,因此本次特別報導,絕非外界以訛傳訛的全程轉播節目。
二、新聞類型萬象多元,不論國際情勢,體育盛事,重大社會案件,或娛樂新聞,只要觀眾關注,東森新聞皆依專業製播規範,全力報導滿足觀眾知的權益。
東森新聞製播我是歌手總決賽特別報導,就如同過去製播南北韓危機,林書豪橫掃NBA,李安奧斯卡奪獎,以及每年的跨年晚會等特別報導,不論國際情勢,台灣之光,體育盛事或娛樂新聞,只要觀眾關注,東森新聞皆依專業製播規範,全力報導滿足觀眾知的權益。東森新聞尊重外界不同的新聞價值判斷,但是滿足多元觀眾權益的立場也不會改變。
三、身處多元民主社會,各界對東森新聞製播我是歌手總決賽特別報導之評論,東森新聞均以尊重,特別報導的內容比例可受外界公評及內部檢討,但議題設定與內容比例,同屬新聞自主範疇不容干預,新聞自由的價值也不容抹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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