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法務部長曾勇夫日前簽署6名死囚紀俊毅、李嘉軒、陳東榮、陳瑞欽、林金德、張胞輝的執行令,並在19日晚間執行死刑。「殺人魔」陳瑞欽遭槍決後,遺體無人認領,暫冰存於台中殯儀館,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也不願接受死囚器官,未對他做器捐手術;她的第三任前妻聽聞消息後,則是感嘆「報應太慢了!」
▲法務部槍斃6人,殺2妻3兒死囚陳瑞欽等3人已伏法。
陳瑞欽為了詐領保險金,先後殺害了2任妻子,還有3個兒子,其中一名兒子還是他的親骨肉,原本以為神不知鬼不覺,但是天網恢恢,他強盜殺害女友被警方逮捕,才讓他供出連串的犯行。由於殺害近親自首,符合減刑遭判20年,但是殺女友的部份則判死刑,連續殺人犯最終還是難逃死刑的制裁。
陳瑞欽19日晚間在台中監獄刑場執行死刑,一般死刑犯槍決前打一劑麻醉針則會昏迷,但陳仍保持清醒,獄方因此補了第二針,待他失去意識後才由後背心臟部位槍決。陳死前曾說,「我曾聲請再審皆被駁回,心有不甘」台中高分檢檢察官劉家芳以佛法開導他,陳才放下心中怨恨。
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基於人道考量和受贈者的心情,不再接受死囚器官;台灣移植醫學學會理事長、台大醫院外科部醫師王水深表示,除了尊重人權外,也是因為國際醫學會發表研究時,如果使用了死囚器官就不接受其論文,雖然很感激死囚願意捐贈器官,但是依據國際潮流仍是「不鼓勵、不支持、不執行」,仍不考慮使用。
我們想讓你知道…歹路不可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