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警槍決6囚中邪「被鬼跟」 人心惶惶:下次一定請假

▲執行死刑禁忌多,古今中外皆然,大家寧可信其有的態度,替刑場增添不少神秘色彩。(圖/示意照/翻攝電影《執刑者的告白》)

政治中心/綜合報導

法務部19日槍決6名死囚,未料事後傳出執行的槍手疑似「撞邪」,不是家裡出事、就是身體生病,連在旁幫忙的法警也遇到怪事,一想到還有50人待槍決,高檢署執行科瀰漫著一股不安的氣氛,部份法警透露,若能知道下次執行時間一定會請假,避免再被帶衰。

法務部19日晚間證實,法務部長曾勇夫17日已簽署死囚紀俊毅、李嘉軒、陳東榮、陳瑞欽、林金德、張胞輝的執行令,以上6人已遭槍決伏法。據傳當天負責執行槍決的法警事後承受極大身心壓力,加上有人剛好這時家裡出狀況、生病,高檢署執行科人心惶惶、謠言四起。

《蘋果日報》報導,去年12月21日,高檢署槍決燒死妻舅和3名年幼外甥的「縱火狂人」洪明聰時,法警朝洪的心臟開了3槍才把他打死,因過程漫長,洪明聰不斷抓土掙扎、表情猙獰的畫面,深深烙印在在場法警的腦海中。

洪明聰死後,有人叫了一名法警的姓名,請他幫忙翻身形魁梧的屍體,沒想到被直呼姓名的法警離開刑場後忽然渾身發冷「像在北極一樣」,並覺得背後有人在跟蹤他,「這個人」的體形、樣貌還很像洪明聰,嚇得他趕緊躲起教堂,連念數天《聖經》才恢復正常。

資深北所管理員指出,在刑場最忌諱連名帶姓的叫喚某人,這會導致死者的冤魂纏身,若要溝通,只能拍打彼此身體示意;其他刑場禁忌還有不可沾到死囚的血、行刑後需到刑場廁所洗手,嘴裡大喊「洗手不幹!」這些事情雖然都無科學根據,但法警多半還是抱著「寧可信其有」的精神,不敢違逆。

心理專家分析,死刑劊子手的工作壓力大,若再常常聽到類似的規定,很容易陷入「制約」的催眠狀態,出現幻聽或幻覺的狀況,建議法務部應定時提供法警心理輔導,加強心理建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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