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森新聞記者呂國寶、黃茹婷/基隆報導
是測速器有問題,還是車主超速不自知呢?基隆一名黃先生3月4日開著BMW320,行經國道3號南下木柵交流道附近時,被移動式測速器拍到時速203公里,以路段90速限來算,他超速113公里,吃下2萬多元的罰單。不過,車主覺得這個路段車流量大,根本不可能開到203公里,提出申訴抗議。
半腳架移動式測速照相,可是警方取締好幫手,3月4日,國道木柵分隊員警就在國道三號拍到一張時速203公里的違規車輛,以規定時速90公里來看,車主超速113公里,被開罰2萬4000元,收到紅單的黃姓車主氣到要申訴。
原來黃姓車主表示,當天他開車行經國道三號南下,準備到板橋洽公,下午1點27分他行經南下25公里處時被拍到超速,而他通過樹林收費站的時間點是下午1點41分,算一算兩個點之間距離21公里,平均時速應該使91.3公里,屬於正常速限。
黃姓車主更主張,這個路段平常車流量大、彎道多,屬於「易塞車路段」,怎麼可能隨便就超速呢?對此,國道警方也有話要說。國道九隊木柵分隊巡官陳冠男表示,「那個時候車流量是正常的,測速器有檢測過的。」對於警方的解釋,車主還是不太能接受,表示將提出申訴,畢竟這下不只要罰錢,還要違規記點3點,不謹慎可真的不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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