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小眼?iPhone壞了陸15日內換新 台灣只能拿整修品


▲蘋果公司重視大陸市場,為此對保固爭議做出調整。(本報資料照/記者洪聖壹攝)

記者盧姮倩/台北報導

蘋果近來調整保固方案,確保「三包」規定,也就是15天內包修、包換、包退,但只適用中國大陸地區,反觀台灣維修還要送出國,不然就是拿整修中古品,有議員痛批蘋果大小眼,要求市府向台灣蘋果公司反應,修改相關條款。

台北市議員林國成26日在民政部門質詢時指出,一位向他陳情的吳小姐,把iPhone 4S拿到門市維修,卻拿到「翻修過後的良品」,向門市反應後,對方卻回覆說「這是蘋果總公司的政策」,讓她相當不解,拒絕領取不是她的手機。

林國成表示,蘋果在台灣的保修政策與其他國家有許多不同,之前更因為大陸民眾反彈,逼得蘋果執行長庫克本月2日在蘋果中國官網發出道歉信,並修改保固條款,以符合中國消費者保護規範三包規範,包括購買15日內包修、包換、包退,不過新的中國地區保固條款並不適用於的台灣和香港。


▲蘋果給大陸消費者的道歉信。(圖/翻攝自蘋果大陸官網)

林國成指出,相關保固條款不只兩岸「大不同」,台灣蘋果消費者所享受到的保修權益已與世界其他國家有差異,根據台灣規定,是7日內可換新但不可退,就算換機,也只能換「翻修後的良品」,中國大陸卻可以換全新手機,且中國大陸保固期的計算方式是「整機更換可重新計算一年」,反觀台灣的保固期限卻是「iTunes啟用日起一年』,直指蘋果大小眼,對台灣消費者有差別待遇。

對此,北市法務局局長蔡立文表示,過去曾針對保固條款部分發函給台灣蘋果公司,對方僅回應相關做法都符合消保法規定,由於發函時間是在蘋果公司修改大陸保固條款之前,近期會再上呈中央,由行政院消保處結合NCC(國家通訊委員會)向台灣蘋果公司重申立場,而消費者若遇到門市擅自換機的狀況,可先向市府消保官申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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