脫褲脫了3小時才到膝蓋 基隆小開硬上正妹店員判無罪

▲基隆市30多歲楊姓小開想跟認識2年的寵物店正妹店員嘿咻,未料搞了3個小時只把對方褲子脫到膝蓋,事後正妹怒告他性侵。(圖/示意照/取自網路)

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
什麼褲子這麼厲害!去年9月,基隆市30多歲楊姓小開開市價360萬元的BMW跑車載女性友人到汽車旅館唱歌,唱到一半楊男想嘿咻女方不從,2人就這樣繞著桌子你追我跑,楊男花了3個小時只把女方的褲子脫到膝蓋。事後女性友人怒告楊姓小開性侵,法官認為脫個褲子脫了3小時有違常理,判決無罪。

檢方調查,楊姓小開2年前帶愛犬至被害人工作的寵物店美容,一見29歲正妹店員長髮飄逸、身材火辣,遂展開猛烈追求,常開車載她到九份、汐止、宜蘭、礁溪等山區看夜景,雙方的關係從牽手升級成擁抱,從擁抱升級成接吻。

去年9月,楊男心想是「衝本壘」的時候了,大膽約正妹店員到基隆市北極星汽車旅館開房間唱歌,未料當他愛撫女方時,對方卻極力反抗,正妹店員供稱,自己有明確表達不想做愛,楊男卻不肯放棄,不停繞著桌子在後面狂追,直到他體力不支,坐在沙發上喘大氣休息才作罷。

正妹店員說,她原以為楊男已放棄做愛念頭,未料待進入廁所後,楊男又硬闖進來強脫自己長褲,撫摸胸部、下體「看妳是要顧上面,還是要顧下面!」好在她成功掙脫逃跑,只有褲子被脫到膝蓋,但一想到認識2年的男性友人竟是狼,心有不甘隔天即前往醫院驗傷提告。

法院審理期間,楊男向法官供稱,當天正妹店員進入廁所很久沒出來,他跟進去關心,在女方挑逗下他忍不住摸了對方胸部和下體,接著2人在床上又親又摸,但當他把正妹店員褲子脫到膝蓋時,她又改變主意大喊「不要」自己馬上就停手了。

根據驗傷單,正妹店員只有手肘、肩部瘀青,與她所述說的「奮力掙扎」過程似有不符,法官認為,被告若要強脫女方長褲並不難,花了3個小時都脫不掉,不合常情,依此判楊男無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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