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前都走後門...徐自強更九審 首次走前門出庭

▲徐自強:十幾年了終可走正門,盼還清白。

社會中心/台北報導

徐自強被控擄人勒贖撕票案,台灣高等法院更九審29日首次開庭;開庭前他受訪時說,官司已經打了十幾年,希望法官這次能認真調查、還他清白,他並稱這次出庭最大的差別是,「以前走後門,今天走前門。」

徐自強與黃春棋、陳憶隆、黃銘泉等人被控於84年9月間,共同綁架、殺害黃春樹;其中黃銘泉潛逃泰國遇害死亡;黃春棋、陳憶隆及徐自強3人於89年間被最高法院判決死刑定讞。

94年5月,最高院認同當時的檢察總長吳英昭的第5次非常上訴,將案件發回更審;全案在二、三審之間來回,高院去年更八審判徐自強無期徒刑。

去年5月19日零時,徐因受惠刑事妥速審判法而停押獲釋。最高院認為全案仍有待釐清,4月3日將案件發回高院更九審,今天首次開庭。

死刑是否能嚇阻犯罪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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