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新北報導
江姓女子不滿自家違建遭羅姓男子舉報拆除,竟用不明物塞住羅家馬桶糞管出水口,羅家人長達半年過著「糞怒」生活,小號只能尿在浴室排水管,大號則要和鄰居借廁所或到公廁。新北地檢署29日依強制罪起訴江女,最重可判3年。
▲家中馬桶不通的話,真的是很傷腦筋。(圖/資料畫面)
據了解,江女(39歲)和羅男是一樓鄰居,她2011年因圍牆占用他土地,他氣得提告。新北地院一審判她敗訴,必須拆除圍牆並賠償他1萬多元。同年6月,羅男家中馬桶突然不通,糞尿滿到地上,請工人修也修不好。
羅男表示,當時那段長達半年沒有馬桶的日子,根本不是人過的,如果要上廁所總是得大費周章,有時候大號一急忍不住,只能先大在地上,然後再拿到外頭處理,生活苦不堪言。
檢方調查發現,羅家馬桶排水孔遭人惡意堵塞,詢問附近鄰居,查出江女曾挨家挨戶要鄰居按壓馬桶沖水,藉此確認羅家出水口。江女供稱,當時住家附近有施工工程,可能是工人看羅男不爽才會挾怨報復。檢方認為,她的行為已妨害羅家人上廁所權利,因此起訴。
我們想讓你知道…太惡劣了吧,為了解決生理需求好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