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方中心/台中報導
台中市豐原區史姓等11名少年與仇家邀約談判,但談判的人卻遲遲未現身,他們一氣之下竟持刀、棍棒等物,隨機挑選痛毆2名泰國籍外勞,造成一名外勞手腕被砍斷,送醫後截肢,另一名外勞胸臂挫傷;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,判處11名少年共賠償271萬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
判決書指出,史姓等11名少年於2012年3月31日晚間與仇家邀約談判,他們手持西瓜刀、棍棒等物,但仇家卻遲遲沒有現身,此時,泰勞宋其(SUPAMA SOMKID) 及偉拉猜(YUNILAWEERA CHAI)騎單車路過,其中一名黃姓少年突然提議要毆打外勞,一群人蜂擁而上,有人持刀砍殺,有人持棍棒毆打。
11名少年將宋男的右手腕砍斷,將偉男毆傷後逃逸,經路人發現後報警,宋的手腕無法接回需截肢,2名泰勞提告,要求11名少年連帶賠償400多萬元。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,宋男案發時29歲,推算工作年齡及精神撫慰金,判處11名少年需賠償他269萬元 ,另賠償偉男醫療等費用2萬多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
▼ 台中市豐原區史姓等11名少年持刀、棍棒等物痛毆2名外勞。(圖/翻攝畫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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