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森新聞記者楊佩琪/台北報導
吳姓男子8年前中3億元樂透頭彩,2012年過世後,同居人領走他的27萬元存款,並將奧迪名車過戶給自己,引起死者前女友陳姓女子和前妻兒子不滿,聯手對她提出告訴;但檢方認定她沒有侵占意圖,以不起訴處分。
拿出法院調閱的財產證明,其中一項3億3000多萬元就是吳男贏得大樂透的獎金,扣除稅金實領2億6000多萬元,就因為這筆錢,陳女和他的同居女友打起官司。
吳男2005年領到樂透獎金前陳女生了小孩,但雙方卻進行親子認定和扶養費官司,最後由陳勝訴。吳過世後,戶頭裡剩1000多萬元,同居女友提領出27萬元,還把吳價值千萬的轎車過戶到名下,引起陳不滿,認為遺產繼承權受損,憤而對她提出竊盜侵占和偽造文書官司。
偵訊時,同居女友表示,提領的存款全拿來治喪,而且帳戶還有20多萬元,她也全數還給吳男前妻的小孩,至於車子則是吳生前就答應要給她的,但陳女卻提出另種說法,「她說她用於喪葬費,可是所有喪葬費用都是前妻孩子全部給付的,她並沒有給付半毛錢。」
僅管如此,檢方仍認定,同居女友沒有侵占意圖,以不起訴處分;陳小姐則強調自己不是為了錢,是為了兒子才提出告訴。這起案子,也是國內第一起樂透得主過世後引發的財產官司爭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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