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收陳啟祥6300萬元幫喬合約,台北地院認定非貪汙,一審輕判7年4月,舉國譁然。資深檢察官、法官也超不爽,直批「合議庭寫出放屁判決,公然放了個大臭屁,卻要人民相信你的屁是香的!」
▲林益世第一時間得知判決,開心地笑了,但不滿被指為恐嚇得利將上訴。(圖/資料畫面)
林益世一審判決引爆滔天民怨,特偵組痛批法官「違背國民法律感情」,認為合議庭曲解「實質影響力」見解,決定對林益世等5名被告「全面上訴」。據了解,目前承辦檢察官已著手撰寫上訴書,將以最快速度提出。
除民怨沸騰,連司法界人士也感到不可置信,檢察官、法官的內部網路論壇出現排山倒海的撻伐聲浪。有檢察官怒斥,「此判決是美麗言語包裝無窮惡害,簡直開啟貪瀆大門,以後高官和民代都可以這樣玩!」
也有資深法官痛批,「有哪位公務員可以收錢不算貪汙罪?」甚至有法官無奈說,「不敢跟別人說我在法院上班,就怕被國罵!」這名法官直言,不懂林益世案和陳水扁案之間的不同,「除被告黨籍不同外」,暗諷「辦綠不辦藍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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