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台北報導
台北市吳姓工廠老闆娘和張姓員工外遇,兩人大白天在民權東路六段「車震」,吳夫發現車子「規律性晃動」,立刻拿攝影機上前蒐證,當場見兩人下半身赤裸,怒告通姦。士林地檢署認為,現場查無保險套和精液等證物,8日對兩人做出不起訴處分。
▲當時吳女丈夫透過車窗發現妻子正在和別人激情。(圖/資料畫面,和本新聞無關)
據了解,吳女(45歲)和公司員工張男(51歲)日久生情,她常利用午休時刻和張偷腥,發展出一段「午妻」的婚外情。吳夫發現妻子中午經常「消失」,起了疑心,決定跟蹤妻子一探究竟。
警方指出,今年1月31日下午,吳夫發現妻子又藉口開車外出,他立刻和姊姊騎車尾隨,發現妻子把車停在公司附近,隨後上了張男的車子,兩人一路開到民權東路六段一處人煙稀少的巷子內,將車停在路邊。
當時姊弟倆避免打草驚蛇,等了約20分鐘,發現車子開始「規律性晃動」,吳夫按耐不住心中醋意衝上前攝影,不料時機太早,發現妻子和張男下半身赤裸坐在後座,兩人僅在「前戲」階段,吳夫氣得報警處理。
吳女和張男供稱,兩人只在車上互相撫摸對方下體,沒有嘿咻。檢方認為,吳丈的蒐證畫面並沒有拍到兩人發生性行為,也沒有保險套和精液等可證明性交的證據,因此以罪證不足將兩人不起訴。
我們想讓你知道…如果可以再忍一下就好了,法律講求「證據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