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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投縣長李朝卿貪汙弊案開庭 12名官商認罪

地方中心/南投報導

南投地方法院9日開庭審理南投縣長李朝卿等13人涉貪弊案,僅有約僱人員石璧榮不願意認罪,其餘12人均認罪,而李朝卿及妻舅簡瑞祺、前縣政顧問陳國進等3人並未列這波的庭訊對象,將於16日另行開庭審理。

南投地檢署偵辦南投縣長李朝卿等人貪污案,發現李朝卿等人從最小的12萬元景觀改善工程,到攸關人命的9460萬元道路風災搶修工程,大小通吃收一成到一成五的回扣,共收受賄款3173萬餘元,檢方共起訴李朝卿等16人。另有一名陳姓律師被控偽造私文書罪。

南投地方法院9日首度召開準備庭,13名官商中,其中包括縣府前工務處長曾仁隆(現 為建設處長)、前工務處長黃榮德、簡任秘書張志誼、工務處技士李中誠、約僱人員石璧榮等5官員,除石嫌外,其他12人均認罪,對檢方所提的證據均無意見。

石嫌堅稱,簽驗收時,他是被臨時指派,對於工程瀝青厚度不足並不知情,無圖利廠商的動機。庭訊中,法官詢問被告,是否受到李朝卿等3人直間接的不當脅迫或干擾,經審判長一一詢問,被告均回答「沒有」。

▼ 南投地方法院9日開庭審理南投縣長李朝卿等13人涉貪弊案,僅有約僱人員石璧榮不願意認罪,其餘12人均認罪。(圖/東森新聞資料照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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