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方中心/台中報導
台中市呂姓男子有七年之癢,結識張姓女子交往半年後分手,拿性愛影像多次以簡訊恐嚇對方,女子報警處理,呂男被檢方羈押,兩人姦情因而曝光,張女被呂妻控告妨害家庭,法院判刑4月,得易科罰金。
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,呂男在民國92年與黃姓女子結婚,在99年間認識張姓女子,發展婚外戀情交往半年,在台中市同居後分手。呂男心有不甘,以未經張女同意拍攝的兩人性愛影像,多次透過簡訊恐嚇對方,張女報警將呂男逮捕送辦,檢方偵辦後聲請羈押獲准。
呂妻在呂男遭收押後才得知丈夫外遇,呂、張兩人姦情曝光,呂妻控告張女妨害家庭。張女坦承犯行,法院依妨害家庭罪判處徒刑4月,得易科罰金,全案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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