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方中心/高雄報導
高雄市一名7旬王姓老翁竟對印尼籍看護說,「妳要保住工作就要讓我爽」,強制性侵她得逞,奪走她的「初夜」,下體不斷滴血。高雄高分院近日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他4年徒刑。
▲王姓老翁性侵女看護,二審維持原判4年徒刑。(圖/資料照片,圖中人物和新聞無關)
判決指出,2011年1月,女看護受僱來台照顧老翁,王男假借按摩名義騙她進房間,稱說「我老了不會讓妳懷孕!」強壓在床性侵,導致她的處女膜破裂、下體流血,疼痛不已。
女看護起初隱忍不敢說,後來仍多次遭到騷擾,錄音存證,報警處理。法官根據被害人提出的錄音光碟,王男提及「阿公抓抓」、「摸摸奶奶」和「想打炮」,認為她並非憑空杜撰,認定王男犯行,維持一審刑度。
我們想讓你知道…真是老不修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