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方中心/高雄報導
朋友妻真的不要玩!國營單位潘姓員工搞上林姓同事的妻子,兩人偷情後,林妻「節儉」地把汽車旅館的盥洗用品帶回家,丈夫驚覺有異,才發現自己戴了綠帽。高雄地院22日判潘男10月徒刑、須賠60萬元。
▲林妻和老公的好兄弟在汽車旅館偷情,還「節儉」地帶回盥洗用具,也讓婚外情曝光。(圖/示意圖,資料照片)
判決指出,林男和潘男是20多年的好友兼同事,去年4月,林男發現妻子使用印有汽車旅館字樣的沐浴乳,不斷逼問之下,妻子才承認在外有「小王」,且外遇對象還是林男的「好兄弟」。
林男怒告兩人,並向潘男求償300萬元。檢警調查,潘男2009年勾搭上林妻,兩人發生過14次性關係,但潘強調是林男先搞外遇,夫妻談過離婚一事,因此婚姻關係會破裂,林男才是罪魁禍首。
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,依《通姦罪》判潘男10個月徒刑,可易科罰金;另精神撫慰金求償部分,審酌潘年收入超過200萬元,林也有150萬元,認為潘應該賠林60萬元比較合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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