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方中心/基隆報導
基隆市鄭姓男子找女同事阿芬(化名)一起看女性高潮文章,沒想到他看到凍未條,竟摸她的胸和下體,還說「我們是無話不談的好朋友,摸她不需要經過她同意!」基隆地院法官近日依《性騷擾防治法》判他7月徒刑。
▲女性性高潮示意圖。(圖/取自網路)
判決指出,去年5月,鄭男趁辦公室無人時,緊偎在阿芬身旁,用電腦上網搜尋女性高潮文章,邊看邊問她「這是不是真的?」他看到女性敏感帶是乳頭和下體時,竟伸手進她的內衣搓乳,她嚇到狠狠瞪他,他才收手。
據了解,兩人當時仍一起閱讀文章,他看到精蟲衝腦再伸鹹豬手,先摸她大腿,再一路往上游移到下體,她氣得撥開他的手,他才停止動作。檢方調查後,以強制猥褻罪嫌起訴;法官審理時,認為鄭兩次「偷襲」時間短暫,受害人還不及反應就結束,改以《性騷擾防治法》論罪。
鄭男供稱,兩人是好朋友,所以他摸她不用先告知,還說她被摸後「面有笑容」,沒有違反她的意願;他並在和解書寫道,「下次再犯,願付一萬元」。法官見他毫無悔意,用一堆理由開脫,因此判刑。
我們想讓你知道…這麼親密的行為,應該是要找女友討論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