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黃季敏A救災錢買金條藏在和小三共築的愛巢中,但他只要趕在判刑定讞前退休,還是可以爽爽領退休金。
政治中心/綜合報導
判刑定讞的貪官還可領退休金?這是什麼巫術!銓敘部統計,近13年來有127名遭判決有罪公務員順利退休,其中41人選擇一次領取退休金,國庫累計發出超過6千萬元給這些貪官污吏,若再加上月退、兼領,恐怕金額將破億元!
以涉嫌A救災錢買黃金、養小三的消防署前署長黃季敏為例,他已於2009年10月退休,雖然監察院在今年1月將黃彈劾,但其已領取的退休金無法追回。
涉貪公務員搶退休,為補救此制度漏洞,考試院4月送立法院審查的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》草案,規範涉《貪污治罪條例》及《刑法》瀆職罪的公務員,若退休後被判7年以上重罪,退休金將取消,並追繳已領退休金。
但是!如果被判刑3年到7年,退休金仍可保留8成,而被判未滿3年及緩刑者,就絲毫不受影響。
考試院官員表示,若能在黃季敏判刑定讞前通過修法,未來政府就能適用新規範追回其退休金,但像今年4月遭判刑5年2個月定讞的前經濟部次長侯和雄,還有其他1百多名涉貪公務員,可能就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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