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方中心/基隆報導
基隆市一名單親媽媽和朱姓男友同居,朱男竟對她只有12歲大的女兒猥褻、指姦,女兒向媽媽哭訴,媽媽不但選擇相信朱男,還斥責女兒說謊。媽媽後來和男友吵架,才氣得帶女兒到警局告他性侵。
▲朱男先後在房間和浴室猥褻女童。(圖/示意圖,資料照片)
警方表示,這名媽媽有兩名女兒,她和朱男(47歲)交往一年多。女童向員警說,去年8月,一家人在睡覺,叔叔突然爬下床,「他把手指伸進我尿尿的地方!」她隱忍不敢張揚,隔天到學校後告訴老師。
據了解,當時媽媽為維護朱男,不但沒有安慰女兒,還反過來罵女兒說謊;朱男送女童一支新手機,利誘她「封口」。3個月後,他看到女童在洗澡,竟強拉她的雙手摸他下體,並用沐浴乳幫她「淨身」,沖水後狂舔她的胸部和下體洩慾。
據悉,女童二度遭到猥褻卻得不到母親的關愛,直到今年4月,母親和朱男大吵一架,她在「新仇舊恨」之下,怒告他性侵。朱男到案後矢口否認犯行,態度十分強硬,訊後被依強制性交罪嫌送辦,目前在押中。
我們想讓你知道…連小女孩也要下手!更何況是女友的女兒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