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新北報導
新北市五股工業區劉姓老闆帶女業務助理小玉(化名)去英國出差,趁機不戴套對她霸王硬上弓,她為保留精液當性侵證據,遭侮辱後不洗澡,隔天向英國警方報案並到醫院驗傷。新北地院28日依強制性交罪判劉男4年6月徒刑。
▲被害女子勇敢保留劉男精液,性侵證據齊全,他因此被判刑。(圖/取自io9)
判決指出,劉男(45歲)2011年5月和小玉到英國出差,他稱為節省旅費,要她向飯店訂「一房二床」。結果投宿當晚,他獸性大發,不戴套對她性侵,她夾緊雙腳仍無法反抗,他最後「內射」洩慾。
據了解,當時小玉原本打算不洗澡,保留陰道內的精液直到回台,但她打越洋電話和親友討論後,擔心體內精液超過24小時就會流失,選擇在英國當地報案檢驗,返台後再告劉男性侵。她回國後不敢進公司,被劉妻以「連續曠職多日」為由炒魷魚。
法院審理時,劉男供稱兩人是情投意合,還說當時嘿咻過程中,小玉的手抱著他的頭,「她很Enjoy(享受)!」否認強制性交。合議庭認為,劉曾表示小玉曾抓他、踢他並大叫,認為並非你情我願,因此判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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