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「廣大興28號」漁民洪石成遭菲律賓公務船射殺慘死,菲國調查團30日前往刑事局進行彈道比對,初步認定洪石成遭M14步槍(上圖/取自《維基百科》)射死。目前從各項證據顯示,菲國違法濫殺事證明確,由於台菲並無邦交和引渡條約,台灣無法引渡兇手,僅能施壓菲國懲兇。
▲▼不敢見人!開槍殺我漁民的菲律賓海防隊員,30日進入菲國國家調查局接受台灣調查團訊問之前,被媒體團團包圍,嚇得戴上墨鏡、用白紙遮臉,深怕長相曝光,和殺人時的狠勁落差非常大。(圖/取自《TVBS新聞》)
台灣調查團30日上午訊問菲國公務船(MCS3001)指揮官等8名涉嫌開槍的海防隊員,另一名隊員因不願開槍被列為證人。一行人兩度搭車進入菲國國家調查局(NBI),因被媒體包圍不敢下車,他們在車上不是戴墨鏡、低頭不語,不然就以白紙、毛巾擋臉,不願長相曝光,9人後來換穿便服才成功躲過媒體。
據了解,8名開槍的海防隊員口徑一致表示,在指揮官下令後才開槍,當時從甲板下拿出M16及M14步槍,「先傳遞再射擊」,不少人稱忘了用哪把槍;指揮官則強調,是台灣漁船闖入菲國領海,經過勸阻不聽才開火,「這是自衛的執法行為。」偵訊一直到晚間11時才結束。本來調查團要求對他們測謊,由於案情太敏感,被菲國司法單位拒絕。
菲國一行8人調查團也前往刑事局進行彈道比對,由於我在漁船上採到9顆彈頭,大多數毀損或扭曲變形,僅有3顆彈頭和菲國帶來的14把槍和42個彈頭樣本比對,查出兩把槍涉案,其中一把就是射穿洪石成頸部致死的M14步槍。菲調查團團長丹尼爾(Daniel Deganzo)說,菲方調查後會還給洪石成家屬一個公道。
由於「真相」愈來愈明朗,屏東地檢署檢察長林慶宗表示,台灣未來雖然不能將菲國嫌犯引渡來台受審,但將循司法互助模式,透過外交部和法務部向菲方交涉,施壓嚴懲兇手。法務部指出,就算台菲有簽引渡條約,根據「本國人不引渡」的國際慣例,菲國也不可能把國民送來台灣,接受台灣司法制裁。
我們想讓你知道…眼睜睜看著別人殺我漁民,政府卻什麼事也不能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