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駕修法還是晚一步!撞死女醫師曾御慈最高判7年

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
立法院三讀通過《刑法》修正案,不能安全駕駛而駕駛致人於死,刑期提高為3年以上、10年以下有期徒刑。但新法待公告後才生效,男子詹震山酒駕撞死台大女醫師曾御慈,仍適用舊法規定,最高只能判處7年徒刑。網友痛批:「一條生命離開最高判7年,酒駕者根本不痛不癢!」

▼ 台大女醫師曾御慈經2次腦死判定,2日家屬忍痛同意,捐出她的器官遺愛人間!(圖/東森新聞資料照片)

曾御慈於5月28日晚間徒步返回新北市土城區住家,遭酒醉男子詹震山駕車闖越紅燈撞上,巨大撞擊讓她彈飛10幾公尺外,送醫後被院方宣告腦死,經2次腦死判定,2日家屬忍痛同意,捐出她的心、肝、腎、肺、皮膚、眼角膜和骨骼等,隨即進行器官摘取手術

警方表示,酒駕撞死台大女醫師的男子詹震山,現年39歲,從事汽車業務相關工作,他當時喝得醉醺醺,駕車行經土城市中央路、大安路口,先擦撞路邊計程車,再撞上分隔島,甚至以時速80公里,撞上過馬路的曾御慈,酒測值高達0.56,曾御慈被宣告腦死,詹男被以酒駕致人於死罪送辦

新北地檢署3日上午再度傳喚詹男,檢方依酒駕致死、肇事逃逸罪嫌,以12萬元交保。連上次交保金額3萬元,合計15萬元交保。

▼ 新北地檢署3日上午再度傳喚詹男,檢方依酒駕致死、肇事逃逸罪嫌,以12萬元交保。(圖/資料照片)

儘管立法院趕在5月31日三讀通過《刑法》修正案,將酒駕致死刑度,從1年以上7年以下,提高到3年以上10年以下,但新法得在公告後才能生效,而詹男是在5月28日肇事,只能依據舊法判處,最高只有7年有期徒刑。網友痛批:「一條生命離開最高判7年,酒駕者根本不痛不癢!讓人心痛又恨得牙癢癢。」

《ETtoday新聞雲》貼心提醒:喝得醉醉,撞得碎碎!酒後輕飄飄,小心變阿飄!

分享給朋友:

※本文版權所有,非經授權,不得轉載。[ ETtoday著作權聲明 ]

相關新聞

讀者迴響

熱門新聞

最夯影音

更多

熱門快報

回到最上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