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方中心/台中報導
南投縣蔡姓男子對女同事襲胸,他先伸出一隻手摸乳,她氣得動手撥開,他不死心換另一隻手偷襲,她怒告他強制猥褻。法院審理時,他竟稱「我在開玩笑!」台中高分院近日判他緩刑3年。
▲女性被性騷擾時,一定要勇敢說不並大聲求救。(圖/示意照,資料畫面)
判決指出,已婚的蔡男和被害女子是同任職於草屯鎮一間公司,去年3月,他從後方猛撲向她,雙手搓揉她的乳房,她大罵,「你不要太過分,我會跟你老婆說!」他才停止動作。
據了解,蔡男事後被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;南投地院判他10月徒刑,他不服提出上訴。台中高分院認為,蔡男已為此事被炒魷魚,且也已被害女子達成和解,已受到懲戒,因此改判緩刑。
我們想讓你知道…「玩笑」不是這樣開的吧!